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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:银行收紧贷款较难 民间借贷纠纷案逐年递增


韩成良/南方都市报/20131213


    2013年12月13日,东莞市第三法院公布报告称,因银根收紧、涉赌举债等各种因素,近几年该院辖区民间借贷纠纷案逐年增多。此类案件执行难度大,很多放贷人短期内都无法挽回损失。法院认为,正处活跃期的东莞民间借贷亟待规范。

    今年已有1200多宗借贷纠纷

   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辖区为常平、横沥、塘厦等山区片11个镇。据统计,自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12日,该院累计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464 宗:其中2009年704宗、2010年706宗、2011年817宗、2012年为1036宗、2013年至今已多达1201宗,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 势,近三年每年增幅超过两成。

    法院分析称,这些案件主要有几个特点:首先是缺席判决率高,最高的一年有超过三成案件有人缺席判决(借钱人“跑路”等因素);其次是涉案标的金额逐年上升, 仅今年以来上述案件的涉案金额已高达9.3亿多元;再者是贷款主体及法律关系往“多样化、专业化”发展。民间借贷主体日益庞大,且已不再限于自然人之间, 还有公司、企业等组织的融资,涉外民间借贷行为也比较活跃。在部分案件中,借贷双方不仅签订了《借款合同》,还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或由第三人提供连带保 证等。

    另外,从上述案件证据来看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普遍较高,部分案件约定的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,为“高利贷”(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)。

    呼吁对民间借贷行为立法

    该院调研分析认为,银根收紧,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很难受到银行青睐,从银行贷款较难。而不断增长的民间资本被“高回报率”激活后,民间借贷近几年来一直处于活跃期中。

    但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多,金融主管部门也不具备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管理职能。加上放贷人盲目追求高回报,淡化了风险意识,导致纠纷发生时权益难保障。如塘厦有 两名企业主,分别从民间借贷10多次,结果被高额利息压垮,分别欠下578万多元及400万元债务后跑路,导致法院审理、执行起来有很大难度。

    “民间借贷活动处于活跃期且纠纷多发,反映出民间借贷行为亟待规范,否则易造成民间资本无序流动,进而由民事纠纷引发出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。”因此,法院方呼 吁尽快完善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立法,并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措施,积极拓展融资渠道,也提醒借贷双方增强认识、理性借贷。


阅读: 4926 次     2013/12/13 13:47:0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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