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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:2014年将逐步实现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


朱宏昌/亚心网/20131211


    2014年,新疆将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以住房困难作为住房保障准入的首要标准,适当放宽户籍、财产、收入限制。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,通过配租、配售、发放租赁补贴、实施棚户区改造等方式,对保障对象分类、分层予以保障。坚持市场计价、租补分离、分类补贴、先租后售、共有产权、规范管理,推动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逐步实现并轨运行。

  10日,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了解到,2014年,新疆将积极完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。以住房条件改善作为退出的核心要素,在符合保障条件期限内,针对保障对象收入变化,采取提高或降低租金标准,配租与配售保障方式转化等方式,将不同保障方式相互衔接,建立柔性退出机制;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,或骗购、骗租保障性住房、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,建立强制退出机制。

  明年新疆将进一步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,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积极争取中央和对口援疆省市支持,落实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。同时,通过集中新建、配建、改建、购买、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,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。新疆还将进一步深化分配运营管理体制改革,完善申请审核工作机制,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住房保障申请、审核工作机制,合理确定轮候规则,严把住房保障准入关,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以及优抚对象,确保分配公平。


阅读: 4231 次     2013/12/11 16:25:0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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